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民眾於網路上反映本市安平區餐飲店家衛生疑慮,衛生局及法制處消保官於114年6月11日已立即進行相關稽查,業者代表表示確有員工將顧客剩餘油豆腐放置於鍋內造成製備流程交叉汙染,已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32條規定,責令業者限期於7月2日前改正,倘若複查不合格,將依法處辦。衛生局至該餐飲店總店調閱抽查8日至10日監視器3片段,除10日民眾反映情事,未發現有類似情形發生,尚未接獲民眾身體不適情形,法制處消保官已要求業者應提出補償方案。查核該店內作業環境未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材應離地放置、冰箱溫度未符合規定且應定期除霜,廚餘桶與一般食品應明顯區隔,也應避免製備流程交叉汙染,前開項目併同前述限改期限前改正。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強調,餐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並注意及管理食材之儲存環境及衛生,也應注意勿將有汙染之虞食品供應消費者,確保所供應食品之衛生安全。衛生局提醒業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民眾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0800-28500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葉采芳 技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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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224 朱俊穎股長、211林曉玫技正、210吳坤憲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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