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3月11日針對蘇丹色素事件提出3項管理重點,落實「自主檢驗」、「自主管理」及「自主通報」確認原料安全,違反食安法第15條規定者,最高可處新臺幣2億元罰鍰。針對食藥署提出的策略,南市呼籲本市輸入業及製造業落實自主檢驗其原料及製成之產品,並主動提供檢驗報告給下游廠商,確保食品安全。目前國內可受理蘇丹色素檢驗的檢驗機構共8間(如附件)。
針對蘇丹紅事件,南市今日召開第2次「蘇丹紅事件專案小組」,由趙副市長主持會議,會中各單位對其分工均有積極作為,教育局持續透過校園食材登錄平台監測各校午餐食材使用與採購紀錄,目前皆無使用辣椒粉,於3月底前,將結合食農教育及食安宣導,規劃辦理3場次天然調味品運用及製作增能研習。環保局掌握蘇丹紅原料流向,查核本市運作業者並無添加蘇丹紅進入食品鏈之情事。消保官多次會同衛生局前往查察抽樣,查察地點包含物流廠商及銷售通路,共計查核26家業者,並協助民眾處理消費爭議(退貨退款)案件。觀光旅遊局除會同衛生局查核旅宿業者,另函文本市870家旅宿業,請務必下架相關不合格產品或原料。經濟發展局、社會局及其他相關局處皆督導其轄管業者務必密切注意食藥署公布之問題品項,落實下架回收作業。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張智怡技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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