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0年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結果 2021/03/30

   因應清明時節來臨,為使市民食的安心,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加強清明應景食品抽驗! 檢驗結果78件符合規定, 1件檢出衛生指標菌不符規定, 合格率98.7%

   「清明」是農曆二十四節氣之一,也是祭祖掃墓重要的節日,針對民眾祭祀常備的三牲五果及潤餅等食材,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提前於本市傳統市場、超市、賣場、餐飲業等場域抽驗潤餅皮、油麵、豆製品(豆干、豆干絲等)、豆芽菜、花生粉、素食製品及三牲等即食熟食產品,共79件;檢驗項目包括動(植)物性成分、防腐劑、甜味劑、著色劑、殺菌劑、漂白劑、衛生指標菌、黃麴毒素等項目,結果於一家市場攤商抽驗販售「甘蔗雞」,初驗檢出衛生指標菌不符規定,本局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責令業者限期改正並依規定處辦中。

   衛生指標菌(即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數值如超過規定限量值,代表食品遭受微生物污染所致。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從事食品製造販售應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產製販售過程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以確保食品安全及衛生。

   黃偉哲市長致力打造台南為美食之都,他也提醒市民,選購食品時須看清產品標示資訊,並依產品標示之儲存條件保存,尤其麵製品不得添加防腐劑,祭祀供品勿於常溫環境下放置過久,以避免微生物孳生危害健康。祭祀後之食品應充分加熱後再食用,以確保食用安全,若食材已變質或腐敗切勿烹調,同時應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並澈底煮熟,以防食品中毒,清明佳節才能吃得健康又安心。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陳淑純 技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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