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09年端午節節慶食品抽驗結果 2020/06/18

   因應端午節來臨,為使市民食得安心,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加強端午應景食品抽驗! 檢驗結果71件符合規定, 合格率98.6%,1件蝦米檢出漂白劑,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責令違規產品下架並依規定處辦。

   農曆五月五日是端午節,針對民眾端午節必吃的粽子、包粽子常用餡料食材及應景蔬果,衛生局提前至本市傳統市場、超市、賣場、餐飲業等場域抽驗粽子、蝦米、香菇、調味料、肉品、食米、黃豆製品及蔬果等產品,共72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甜味劑、著色劑、殺菌劑、漂白劑、衛生指標菌、農藥殘留量、動物用藥及基因改造食品等項目,結果有1件蝦米檢出漂白劑殘留量超出標準。

   依現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漂白劑(亞硫酸鹽類)可使用於蝦類,殘留量應於0.10 g/kg以下(用量以SO₂計),違規業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使用食品添加物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才能確保消費者食得安全。

   黃偉哲市長致力打造台南為美食之都,他也提醒市民,天氣炎熱,食品更不易保存,民眾要遵守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要新鮮」、「要澈底加熱」、「要生熟食分開」、「要洗手」、「要注意保存溫度」;選購食品時須看清產品標示資訊,並依產品標示之儲存條件保存,勿於常溫環境下放置過久,以避免微生物滋生危害健康。若食材已變質或腐敗切勿烹調,同時應避免生熟食交叉汙染並澈底煮熟,以防食品中毒,端午佳節才能吃得健康又安心。

   衛生局呼籲,購買粽子乾貨配料時,應選擇商譽及衛生良好之廠商購買,優先選擇有完整標示(包括品名、成分、廠商名稱、地址、電話、有效日期、重量、營養標示等)之包裝產品,避免選購來源不明、顏色過白或太鮮豔的產品,民眾自行包粽子時,如使用蝦米、香菇及栗子等食材可先用溫水浸泡食材並多次換水,有助去除殘留添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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