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臺南市餐飲衛生及提供消費者安全衛生之用餐環境,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持續辦理「餐飲衛生管理分級(餐飲衛生優良店)評核」,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15日止受理報名,請業者把握機會踴躍報名。 衛生局表示,配合市民飲食型態,今年度擴大邀請特色小吃業、百貨商圈內之餐飲品牌業者及科技廠附設餐廳等業者參與評核。評核小組由符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範之專家學者、衛生局稽查人員共同組成,評核項目包括: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及品保等管理制度。通過評核的業者,市府將頒發餐飲衛生分級評核標章,並公布於本市食品安全平台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消費者知識服務網等相關網站。
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相關資訊,可至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衛生安全>食品安全>餐飲衛生分級評核」網頁查詢及下載相關表單並填寫「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報名表」,於6月15日前將報名表及規定之文件郵寄至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或親送相關資料至衛生局報名。
適值「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期間,衛生局呼籲餐飲業者應遵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之防疫措施,做好員工健康自主管理,工作中接觸食材之人員應配戴口罩、於入口處量測體溫並提供洗手設施,用餐後使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室內桌椅擺設符合至少距離1.5公尺之距離,顧客取菜避免交談,以共同維護食的安全。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謝俐潔 小姐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06-6357716(東興辦公室) 轉210黃瑞培科長、224吳才堃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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