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抽驗市售冬至應景食品「湯圓」,檢驗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2019/12/09

   冬至將屆,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1月份針對應景食品「湯圓」,於傳統市場、超市、大賣場、餐飲店等場域抽驗湯圓共20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著色劑(規定外煤焦色素、羅丹明B)及順丁烯二酸與順丁烯二酸酐總量等,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從事食品製造販售應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且製造販售過程並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消費者選購完整包裝食品時,須看清楚食品標示內容是否完整,以及是否仍在保存期限內,並適當保存;散裝湯圓則建議購買現做之湯圓,並注意製作場所是否清潔衛生,購買後儘速食用完畢。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陳淑純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或06-6357716(東興辦公室)
轉224吳才堃股長、210 黃瑞培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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