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臺南市抽驗市售元宵應景食品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2018/02/27

元宵節將屆,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市售元宵、湯圓等應景食品(共計20件),檢驗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一月份針對元宵節應景食品,於超市、賣場等場域抽驗元宵、湯圓共20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硼酸及其鹽類、著色劑(規定外煤焦色素)及順丁烯二酸與順丁烯二酸酐總量等檢驗結果出爐,20件產品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從事食品製造販售應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產品製造販售過程並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以確保食品安全。消費者選購食品時,須看清楚食品標示內容,並適當保存。食材勿放置於常溫過久,需充分加熱後再食用,避免微生物孳生危害健康;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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