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日前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接獲本市國中通報疑似食品中毒案,經衛生局派員抽驗午餐留存樣品及人體檢體,於午餐留存樣品檢驗出病原性大腸桿菌、仙人掌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及金黃色葡萄球菌腸毒素,並於人體檢體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腸毒素。食品供應廠商顯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 條規定,衛生局後續將依法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移送地方檢察署。 為保障學童食之安全,衛生局定期稽核本市餐盒團膳等餐飲業者,並辦理教育訓練,加強業者食品衛生安全知能,近期將於107年10月11日辦理「107年餐盒食品工廠、餐飲業者之食品中毒防治衛生講習會」,敬邀本市團膳餐飲業者踴躍參加。衛生局另呼籲學校廚房等團膳食品業者應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從業人員調理食品前後需澈底洗淨雙手,有傷口要包紮,做好自主管理。作業場所應保持清潔,餐點製備後勿於室溫下貯存過久應儘速食用。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王怡方 技士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或06-6357716(東興辦公室)轉224吳才堃股長、210 陳明旭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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